一、查档地点:
查阅综合档案(除人事档案和学生个人档案)在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综合楼九楼西侧档案室。
二、查档时间:
周一至周五上午:8:30~11:30下午:14:30~17:30。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期间一般不对外开放。
三、查档人所持基本资料
在校学生持学生证或本人身份证
在校教职工持工作证或本人身份证
校外人员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和本人身份证
四、利用方式:
1、查阅:利用者在档案馆查档室内阅览档案原件。查阅其他部门形成的档案和档案形成部门规定限制利用的档案,须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。
2、借阅:利用者(限校内)根据特殊需要,经过主管档案校领导批准暂时把档案原件借出馆外使用。一般仅供档案形成部门或形成者借阅。其它校外单位及个人无权借出档案原件。
3、摘录:利用者根据需要,经过批准摘抄其利用权限内的档案内容。
4、复制:档案室为查档者提供可以复印的档案复制件,并按规定收费。
5、函调:档案室通过确认信函或传真提供的有效查档证件,并收到必要的费用后,利用者查阅其可以利用的档案,通过复函形式告知查档结果。
五、其它事宜:
查档利用具体规定请参见《陕西中医药大学综合档案利用办法》,未尽事宜请与档案室咨询(电话:029-38185017),工作人员将热情为您服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