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室职责: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令、条例和办法,制定学校档案工作规划、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。
2.负责对学校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、检查和指导。组织专、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,制定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,并监督、指导、检查执行情况。
3.负责学校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的接收(征集)、整理、分类、保管、统计、鉴定等工作。
4.依照规定参与校内科研成果鉴定、基建工程竣工验收、重要仪器设备开箱验收中的系统文件材料验收。
5.负责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,提供档案信息,为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服务。
6.参与校史研究,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。
7.执行保密制度,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。
8.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。
9.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。
10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