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(处室):
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切实执行好节假日封车的有关规定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管理,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规定。
二、节假日期间公务车一律定点封存停放,由专人负责管理。
三、节假日期间遇有突发的临时性公务活动,须使用公车的,要严格履行派车审批手续和备案手续,公务活动结束后,车辆要及时返回封存。
四、请各单位于4月1日下班前将节假日公车封存执行情况公示(须公示车牌、车型、存放地点),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,并将公车封存落实情况报校长办公室。
校长办公室
2017年4月1日
地址: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 邮编:712046 电话:029-38185000
技术支持:信息化建设管理处陕ICP备05001612号-1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395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