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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格管理校外单位在我校举办活动的通知
来源:党校办 作者:校办 点击数: 发表时间:2021-06-01 08:28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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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、各部(处室):

为进一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,维护正常的教学、办公和生活秩序,规范校外活动管理,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

各单位、各部(处室)所主办(承办)的所有校外活动须坚持“导向正确、内容健康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原则,活动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对校外活动的安全及内容负责,主办(承办)单位的负责人为校外活动的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加强对活动严格管理,坚持谁主办(承办)谁负责,谁联系谁负责。

二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

各单位、各部(处室)要严格按相关规定申请主办(承办)校外活动,认真填写《校内主办(承办)校外活动审批单》(见附件),经有关职能部门和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报送党校办备案。若无报备,一经发现,由学校保卫处按照有关规定责令主办(承办)单位立即停止举办活动,并由主办(承办)单位及时将活动情况上报党校办。

三、严格规范活动管理

1.主办(承办)部门应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做好会场布置,协调做好会场的清洁和消毒工作,避免人群密集,活动举办前1天应向保卫处提供识别标识(身份证号、车牌号、活动邀请函、工作证等),以便顺利出入校园。

2.主办(承办)部门要做好工作人员和参会人员健康信息的收集和初步排查,在活动地点进口处设置体温测量通道,督促要求外来人员做好个人防护,并严格遵守校内各项管理制度。

3.主办(承办)单位负责要向校外单位和人员提前告知人员和车辆出入有关规定,不得大声喧哗、吵闹、嬉戏,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。

4.主办(承办)部门要督促校外单位人员遵纪守法、严格要求,爱护校园公共设施。活动结束后,由主(承办)单位负责清理使用场地,拆除与活动相关的临时搭建物、横幅、标语、张贴画等。因举办活动导致校园公共设施损毁的,由主办(承办)单位负责修复。

5.主办(承办)部门要主动协调对接有关部门,严格校外活动管理,要提前1天对接党委宣传部、信管处、保卫处、后勤保障处等部门,做好活动保障工作,加强对活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,确保活动安全有序,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。

附件:校内主办(承办)校外活动审批单

 

 

 

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

2021年6月1日

http://img.sntcm.edu.cn/HIWCMdyb1/202106/202106100832016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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