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中医药大学-党委办公室-校长办公室
陕西中医药大学档案鉴定与销毁办法
来源:党校办 作者:校办 点击数: 发表时间:2016-10-21 10:26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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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为加强本校档案鉴定工作,使库藏档案具有保存价值,充分发挥其作用,提高管理水平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   一、成立鉴定委员会,主任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担任,副主任由综合档案室负责人担任,成员由各职能部门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组成。

    二、对各类档案资料,应详细逐卷逐份地审查,根据档案的价值和作用认真鉴定,分别确定其保管期限,以便保管利用。

    三、鉴定人员应以反映本校主要活动职能面貌为出发点,分析档案内容,根据档案的产生时间、完整程度、可靠性、有效性科学地进行分析鉴定。

    四经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,由档案鉴定委员会批准,报请档案领导小组审查后销毁。

    五批准销毁的各类档案,要在指定地点,三人以上监销,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,财会档案会同财务部门销毁。

    六档案管理员将销毁档案及时在总账上注销,并标注销毁清单的编号和销毁时间,销毁记录应存档备查。

    七销毁档案室一项严肃的工作,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。

陕西中医药大学综合档案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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